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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苏州市第十二中学2007年度教职工考核和评先工作实施办法》,经学校民意调查、小组述职推优、学校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评议和民主推荐,考核结果如下:
一.个人嘉奖(7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吉毛 陈育红 季晓丹 张秀英 袁德成 徐 伟 殷 娟
二.年度考核优秀(11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王吉毛 陈 倩 陈育红 季晓丹 周元寿 张秀英 袁德成 袁逸 徐 伟 殷 娟 蔡余芳
三、学校先进(3名)(按姓氏笔画为序)
沈佳玉 沈心田 陈 杨
四.先进集体(1个)
数学教研组
如有异议,请于1月10日-1月16日与党支部、学校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联系。联系电话: 65560802。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2007年度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2008.1.10
模范执行"三项规定"优秀教师公示
根据苏教人师〔2007〕59号《关于召开模范执行"三项规定"优秀教师座谈会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学校推荐,由苏州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评审,我校
张秀英 老师在贯彻落实"三项规定"、模范执行教学"六认真"活动中,教育教学成绩显著,被确定为模范执行"三项规定"优秀教师,特此公示。
公示自2008年1月9日起,1月11日止,为期三天。
凡认为该老师存在不符合有关条件的,请在公示期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直接向苏州市教育局人事与师资处反映,联系电话:65224787。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2008年1月9日
2007年度考核评先领导小组考核操作规则
1. 根据学校分配给各个小组的名额数,考核领导小组将全校民意调查和小组推荐的各组人选进行综合评议,列出备选人推选表,并标明各自的全校和小组得票情况,供考核评先领导小组成员讨论投票决定最终备选人。
2. 考核评先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备选人选的德、勤、能、绩方面的表现,在备选人推选表中确定学校先进以上的人选14人。如果有并列并且突破14人的,则最后的备选人,由考核领导小组重新投票决定。
3. 学校先进以上的人选14人确定以后,印制成新的表格供考核评先领导小组成员投票,确定考核优秀者11人,并在考核优秀者中产生嘉奖人员7人。如果有并列且突破学校指标数的现象,将对并列者进行第二次投票表决。
4. 先进集体的评比,采取先提名评议后投票决定的方法产生。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考核评先领导小组
2007.12.29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2007年度教职工考核和评先工作实
施 办 法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2007年度考核、评先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学校2007年度教职工考核和评先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考核评先的目的、原则
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教师注重师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更好的教书育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教职工聘任、奖惩、培训、辞退、职务晋升和调整工资提供依据。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考核办法。
二、考核评先的内容、结果
1、考核内容
(1)教学第一线的行政人员和教师
从"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知识水平与业务进修"、"工作数量与出勤情况"、"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中学高级教师按照《苏州市第十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考核。
(2)不在教学第一线的行政人员和工勤人员
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1)不能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2)从事收费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而影响本职工作,群众意见较大的;(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4)有乱收费现象的有关责任人;(5)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1)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2)从事收费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群众意见强烈者;(3)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致摧残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者;(4)以权谋私,以教谋私,造成不良影响者。(5)有违法违纪行为(如参与赌博、道德败坏)者;(6)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或者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7)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者;或全年无故缺勤15天以上者。
基本合格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凡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考试(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暂缓确定等次,半年内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按不参加考核处理。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今年8月份参加工作的同志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三、考核优秀、评先名额、奖励标准
1、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共推出14名优秀教职工,从中产生年度考核优秀11名(其中个人嘉奖7名),学校先进3名,个人嘉奖、年度考核优秀与学校先进不可兼得;集体嘉奖:1个。
个人嘉奖条件:
在2007年度考核中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能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道,坚持为人师表,工作勤奋,忠于职守,关心集体。勇挑重担,富有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勇于探索创新,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
集体嘉奖条件:
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职工团结合作,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其他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在完成目标管理,工作任务中成绩显著;勇于创新、改进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绩;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重大贡献。
2、奖励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07年年度考核优秀、合格者考核奖均为1个月工资,另个人嘉奖颁发奖励证书、并颁发一次性奖金200元;学校先进颁发一次性奖金100元,集体嘉奖给予每位成员30元奖励。
四、成立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秉洲
成 员:刘锡耀 朱韦珍 接 崃 徐 伟 袁德成 杨青 周元寿 王为群
五、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07.12.29~2008.1.5)宣传发动、自我总结阶段。
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行政会议、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实施办法,专题研究讨论年度考核工作,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核动员,进行全校民意调查,并以之作为考核领导小组调整各小组推有优候选人的依据。
(1)办公室下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月2日),全校教职工按要求填好表格,写好字数约800字的年度个人总结(用钢笔写或电脑打印)。
(2)教导处下发《2007年度教师教学教科研工作情况自查表》、《教师平时考核表》、《苏州市第十二中学职工平时考核表》、《苏州市第十二中学高级教师年度考核表》(1月2日),做好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汇总(2008年1月7日前)。
(3)政教处做好班主任工作考核和实绩汇总的工作(2008年1月7日前)。
(4)教师2008年1月4日前填好并上交《2007年度教师教学教科研工作情况自查表》、《教师平时考核表》、《苏州市第十二中学高级教师年度考核表》(高级教师填)。
(5)职工于1月4日前填好并上交《苏州市第十二中学职工平时考核表》。
2、第二阶段(2008.1.8~2008.1.9)述职推优阶段。全体教职员工分7个小组交流。
分组如下:
组别, 召集人, 时间, 地点, 推优人数(14), 巡视员
语文史地(13人), 陈 倩, 9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1), 3, 刘锡耀 邵 华
英语 (9人), 陈育红, 9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2), 2, 朱韦珍 蔡余芳
数学 (10人), 王谐诚, 9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3), 2, 接 崃 杨 青
理化政生
(11人), 周元寿, 9日下午第4节, 多媒体教室, 2, 徐 伟 袁德成
体艺计算机劳技(7人), 蔡余芳, 8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3), 2, 陶秉洲 陈 倩
教辅后勤
(8人), 薛承平, 8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2), 1, 杨 慧 王为群
行政组
(11人), 杨 青, 8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1), 2, 周元寿 王谐诚
要求:被考核人述职、小组根据考核要求和工作实绩进行评议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选优秀候选人,交流结束后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交给召集人,并送办公室。巡视员按要求掌握交流评议程序,并将原始资料送办公室。
3、第三阶段(2008.1.10~2008.1.16)考核公示阶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主推荐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初定为优秀(11名)和学校先进(3名)在校内公示7天,同时公示在优秀的教职工中产生的先进个人(嘉奖7名)名单以及先进集体名单(1个),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
4、第四阶段(2008.1.17~2008.1.22)总结上报阶段。按市教育局要求做好2007年度考核工作总结,送教育局审核。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2007.12.24
公
示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苏州市直属中等学校第十一届教坛新秀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我校可推荐
壹 名青年教师为苏州市教坛新秀候选人。经学校由下而上的推荐,校教坛新秀考核小组对推荐对象师德和教育教学方面进行综合考核情况,决定推荐杨青为苏州市中等学校教坛新秀候选人,特此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示之日起一周内向苏州市教育局政宣处反映,电话号码:65211041,联系人:郭世芹。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
2007年10月15日
公
示
经学校教师职务推荐小组推荐,2007年我校推荐下列人员申报中学高级、一级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王谐诚 蔡余芳(按姓氏笔画排序)
中学一级教师:
孙丽娟 袁逸 钱钰 钱黎霓(按姓氏笔画排序)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07年6月18日至2007年6月24日,如有意见,请与校长室反映,电话:67230357-8801。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2007.6.18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关于工资外延部分发放的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教育教学质量,贯彻按劳分配、优质优酬的原则,根据江苏省教育委员会关于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中小学主要学科教师周授课时数的文件(苏教人〔1999〕49号)规定、《苏州市第十二中学章程》、《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办法:
1、本规定中的工资外延部分不包含节日费、工作日午餐补贴,应得的课时津贴;本规定中的满工作量参照《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意见》中的规定。
2、教师本人要求任教不满工作量时,课时津贴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工资外延部分按实际周授课时数除以满工作量周授课时数的比值发放(兼职人员的工作量另定)。
3、由于学校安排不过来而任教不满工作量的教师,课时津贴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工资外延部分全额发放。
4、属于退休前两年照顾而不满工作量的教师,课时津贴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工资外延部分全额发放,但不享受退前补贴;如满工作量,同时享受退前补贴。
5、由于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问题,教育教学实绩明显低于其他教师,群众反响大而学校不安排满工作量的,课时津贴按实际工作量发放,工资外延部分按实际周授课时数除以满工作量周授课时数的比值发放(人员确定:以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群众反映为依据,及时告知本人,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校长室进行戒勉谈话,学校校务委员会讨论研究,学校党政联席会议决定)。
|
6、行政人员、职员能按学校确认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且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的按原规定执行,因本人提出相应照顾要求或不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参照第5条确定),比照上述规定执行。
7、本暂行规定自2007年3月1日起试行。
8、本暂行规定若与上级文件精神不符,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2007、2、1
附件: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中小学主要学科教师周授课时数、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主要学科教师周授课时数表课程
政治 10-12 12 10-12 12-14 13-14(初三政治12)
语文 10 10-12 10-12 10-12 10-12
数学 10 10-12 10-12 10-12 10-12
外语 10-12 10-12 10-12 12-14 10-12
物理 10-12 12 12 12-14 12
化学 10-12 12 12 12-14 12
生物 12 12-14 12-14 14-16 14-15
历史 12 14 14 16 14-15
地理 12 14 14 16 14-15
体育 12 14 14 16 13-14(含体育活动、广播操)
音乐 12 14 14 16 15
美术 12 14 14 16 15
劳技 12 14 14-16 15
专业类课程 10 10-12
注:普通中等师范学校、全日制中小学主要学科教师周授课时数见苏教人〔1999〕49号;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主要学科教师周授课时数见《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内结构工资实施意见》。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教职工子女幼、托保育费、管理费报销办法
根据苏府办[2006]65号文件《苏州市区幼儿园(托儿所)收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保育费、管理费报销办法如下:
一、学校教职工子女(符合计划生育政策,户口在苏州市区)入幼儿园(托儿所),一律按苏州市区合格幼儿园标准收费额报销。
二、2006年9月前入园(托儿所)的保育费、管理费按每月合计110元标准报销。
三、2006年9月后入园(托儿所)的保育费按合格幼儿园收费标准200元报销。
四、报销办法。上半年在女方单位报销,下半年在男方单位报销。
五、婴幼儿寄托于家庭托儿所的可凭统一收据(财政收据),每月报销120元。报销办法同上。
六、教职工子女户口在苏州市区,经学校同意,寄养在外地幼儿园(托儿所)的费用,凭就读幼儿园(托儿所)统一收据,按苏州市区的报销标准报销,未达到苏州市区
标准的,按收据实际金额报销。
七、本办法自2006年秋季新生开学9月1日起执行。以前报销办法同时废止。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
2007年2月1日
公
示
经过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务委员会、教代会主席团联席会议充分讨论,现在将《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教职工子女幼、托保育费、管理费报销办法(草案)》和《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关于工资外延部分发放的补充规定》印发公示。
如果对上述办法和规定有异议或修改意见,请在2007年3月1日前与学校办公室联系。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2007年2月7日
公
示
根据《苏州市第十二中学2006年度教职工考核和评先工作实施办法》,经学校民意调查、小组述职推优、学校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评议考核,结果如下:
一.个人嘉奖(7名)
王建根 王为群 李斌 杨敏 钱钰 袁逸 接崃(按姓氏笔画为序)
二.年度考核优秀(10名)
王建根 王为群 孙丽娟 陆根生 李斌 陈育红 杨敏 钱钰 袁逸 接崃(按姓氏笔画为序)
三、学校先进(4名)
王谐诚 怀瑾 陈倩 蔡余芳(按姓氏笔画为序)
四.先进集体(1名)
初二年级组
如有异议,请于1月11日-1月17日与校长室、党支部联系。联系电话:校长室:总机转8801或65561207
党支部:总机转8802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2006年度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2007.1.11
2006年度考核评先领导小组考核操作规则
1. 根据学校分配给各个小组的名额数,将全校民意调查和小组推荐的各组人选(如果名额数最后一名得票数相同,则并列进入)列为备选人选表,并标明各自的全校和小组得票情况,供考核评先领导小组成员讨论投票决定最终人选。
2. 考核评先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各个小组的分配名额,根据备选人选的德、勤、能、绩方面的表现,在备选人选表中确定学校先进以上的人选14人。如果有并列并且突破小组名额数的情况,则以小组得票数多少为依据;如再并列,则以全校得票数决定。
3. 学校先进以上的人选14人确定以后,印制成新的表格供考核评先领导小组成员投票,在全校范围内确定考核优秀者10人,并在考核优秀者中产生嘉奖人员7人。如果有并列且突破学校指标数的现象,将对并列者进行第二次投票表决。
4. 先进集体的评比,采取先提名评议后投票决定的方法产生。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考核评先领导小组
2007.01.11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2006年度教职工考核和评先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2006年度考核、评先会议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就学校2006年度教职工考核和评先工作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 考核评先的目的、原则
为了正确评价教职工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激励广大教师注重师德,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钻研教育教学业务,更好的教书育人,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并为教职工聘任、奖惩、培训、辞退、职务晋升和调整工资提供依据。
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
二、考核评先的内容、结果
1、考核内容
(1)教学第一线的行政人员和教师
从"政治表现与师德修养"、"知识水平与业务进修"、"工作数量与出勤情况"、"教育、教学工作和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的重点是教师的政治思想表现和教书育人的工作实绩。中学高级教师按照《苏州市第十二中学高级教师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进行考核。
(2)不在教学第一线的行政人员和工勤人员
考核内容分为"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2、考核结果
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不能评为优秀:(1)不能认真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2)从事收费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而影响本职工作,群众意见较大的;(3)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4)有乱收费现象的有关责任人;(5)全年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考核结果评定为不合格:(1)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2)从事收费家教、或未经学校同意从事经商活动而严重影响本职工作,群众意见强烈者;(3)严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以致摧残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响者;(4)以权谋私,以教谋私,造成不良影响者。(5)有违法违纪行为(如参与赌博、道德败坏)者;(6)无充分理由,拒不接受工作任务;或者敷衍拖拉,影响整体工作,造成较坏影响的;(7)经常迟到、早退,屡教不改者;或全年无故缺勤15天以上者。
基本合格标准是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一般,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某些失误。
凡未完成继续教育学时或考试(培训)不合格的年度考核暂缓确定等次,半年内仍未达到规定要求的,按不参加考核处理。
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今年8月份参加工作的同志参加考核,但不定等次。
三、考核优秀、评先名额、奖励标准
1、在年度考核的基础上,共推出14名优秀教职工,产生年度考核优秀10名(其中个人嘉奖7名),学校先进4名,个人嘉奖、年度考核优秀与学校先进不可兼得,集体嘉奖:1个。
个人嘉奖条件:
给予嘉奖奖励的,在2006年度考核被评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中产生,并能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模范履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道,坚持为人师表,工作勤奋,忠于职守,关心集体。勇挑重担,富有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勇于探索创新,积极投身于教育教学改革,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等方面表现突出,取得优良成绩。
集体嘉奖的基本条件是:
坚持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教职工团结合作,有较高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优良的工作作风;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和其他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执行,在完成目标管理,工作任务中成绩显著;勇于创新、改进工作,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取得显著成绩;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或重大贡献。
2、奖励标准: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2006年年度考核优秀、合格者考核奖均为1个月工资,另个人嘉奖颁发奖励证书、并颁发一次性奖金200元;学校先进颁发一次性奖金100元、集体嘉奖给予每位成员30元奖励。
四、成立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陶秉洲
成 员:刘锡耀 朱韦珍 接崃 杨青 周元寿 王为群
五、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06、12、21~2007、1、5)宣传发动、自我总结阶段。
学校召开党政联席会议、行政会议、考核评先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实施办法,专题研究讨论年度考核工作,召开教职工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进行考核动员,进行全校民意调查。
(1)办公室下发《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12月31日),全校教职工按要求填好表格,写好字数约800字的年度个人总结(用钢笔写或电脑打印)。
(2)教导处下发《2006年度教师教学教科研工作情况自查表》、《教师平时考核表》、《苏州市第十二中学职工平时考核表》、《苏州市第十二中学高级教师年度考核表》(12月31日),做好教师教育教学工作实绩汇总(2007年1月8日前)。
(3)政教处做好班主任工作考核和实绩汇总的工作(2007年1月8日前)。
(4) 教师1月5日前填好并上交《2006年度教师教学教科研工作情况自查表》、《教师平时考核表》、《苏州市第十二中学高级教师年度考核表》(高级教师填)。
(5)职工于1月5日前填好并上交《苏州市第十二中学职工平时考核表》。
2、第二阶段(2007、1、9~2007、1、10)述职推优阶段。全体教职员工分7个小组交流。分组如下:
组别 召集人 时间 地点 推优人数(14) 巡视员
语文史地(12人) 陈 倩 10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1) 3 刘锡耀 王建根
英语(11人) 陈育红 10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2) 2 朱韦珍 陆根生
数学(9人) 王谐诚 10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3) 2 接崃 杨青
理化政生(11人) 周元寿 10日下午第4节 多媒体教室 2 薛承平 徐伟
体艺计算机劳技(10人) 陆根生 9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3) 2 陶秉洲 陈 倩
教辅后勤(8人) 顾明逸 9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2) 1 杨慧 王为群
行政组(11人) 王建根 9日下午第4节 会议室(1) 2 周元寿 王谐诚
要求:被考核人述职、小组根据考核要求和工作实绩进行评议讨论,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民主推选优秀候选人,交流结束后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交给召集人,并送办公室。巡视员按要求掌握交流评议程序,并将原始资料送办公室。
3、第三阶段(2007、1、11~2007、1、17)考核公示阶段。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民主推荐和民意调查的基础上确定考核等次,初定为优秀(10名)和学校先进(4名)在校内公示7天,同时公示在优秀的教职工中产生的先进个人(嘉奖7名)名单以及先进集体名单(1个),将考核结果书面通知被考核人。
4、第四阶段(2007、1、18~2007、1、23)总结上报阶段。按市教育局要求做好2006年度考核工作总结,送教育局审核。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2006.12.25
公
示
根据苏州市教育局2006年度考核和评先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我校2006年度考核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陶秉洲(校长)
刘锡耀(书记)
朱韦珍(副书记、副校长)
接崃(办公室主任)
杨 青(工会副主席)
周元寿(七届教代会主席团成员代表)
王为群(七届教代会主席团成员代表)
特此公示。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26日(周二)前向校长室反映。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2006年12月25日
市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公 示
经学校校务委员会民主推荐,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我校2006年苏州市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上报人选为张秀英老师,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06年6月16日至2006年6月22日,如有意见,请与下列部门反映: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校长室:67230357-8801;党支部:67230357-8802。
职称工作:
公 示
经学校教师职务推荐小组推荐,2006年我校推荐下列人员申报中学高级、一级教师:
中学高级教师:
王谐诚 朱建福(按姓氏笔画排序)
中学一级教师:
汪自东 罗英婷 姚玉兰(按姓氏笔画排序)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为2006年6月17日至2006年6月23日,如有意见,请与校长室反映,电话:67230357-8801。
苏州市第十二中学校
200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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